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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

2018-10-7 14:22:45 浏览:20次

江西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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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公告已经发布,网上报名时间:8月4日9:00—14日17:00,详细内容小编分享如下。

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,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17〕157号)和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18〕32号)精神,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安排

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江西考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。
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及部分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。
请各地按照《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》(附件1),认真做好相关工作。

(一)考区考点设置

全省共设6个考区,即省直与南昌考区、赣州考区、景德镇考区、萍乡考区、九江考区和上饶考区,其中,资格审查地在省直、南昌、抚州、吉安和宜春的应试人员统一在省直与南昌考区参加考试,资格审查地在景德镇和鹰潭的应试人员统一在景德镇考区参加考试,资格审查地在萍乡和新余的应试人员统一在萍乡考区参加考试,其它设区市报考人员在本考区参加考试。

(二)考试时间

10月13日

9:00—11:30 药学(中药学)专业知识(一)

14:00—16:30 药学(中药学)专业知识(二)

10月14日

9:00—11:30 药事管理与法规

14:00—16:30 综合知识与技能(药学、中药学)

(三)报名时间

网上注册登记时间:8月4日9:00—14日17:00;

现场资格审查时间:8月6日—15日(工作日上班时间);

网上缴费时间:网上确认通过后至8月17日17:00;

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:10月6日9:00—10月12日17:00。

二、报考条件

凡符合原人事部、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印发[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]和[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]的通知》(人发〔1999〕34号)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(附件2,摘录),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。
有关报名条件中“相关专业”,可参考《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15〕31号)执行。
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,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认真审核“国籍地区”信息项,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。

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。

实行诚信报名,诚信考试。
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,已按有关规定处理,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,不得报名参加考试。
资格审查贯穿始终,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,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。

三、考试科目和成绩管理

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《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》(第七版)。
另外,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、2017年3月、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《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》(2016年第1号)、《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》(2017年第1号)和《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》(2018年第1号),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。
请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,结合2016年第1号、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,进行应试准备。

考试设《药学(中药学)专业知识(一)》、《药学(中药学)专业知识(二)》、《药事管理与法规》和《综合知识与技能(药学、中药学)》4个科目,其中《药事管理与法规》为共同考试科目。
报考全部科目(级别为考全科)的人员,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,免试部分科目(级别为免2科)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方可获得资格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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